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业:
《包河区加快在建项目落地推进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包河区加快在建项目落地推进实施办法
为落实“产业为王、项目为王、落地为王”的工作导向,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全流程责任分工和跟踪服务,提高全区重大项目落地推进效率,打造包河区项目建设“包·办好”落地推进服务品牌,在《区街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落地推进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督四保”要求,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全力做好项目落地推进的服务保障工作,有效发挥重大项目支撑引领作用,筑牢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根基。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全区在建的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充分发挥属地单位服务推进和牵头部门协同推进作用,坚持大项目调度、重点项目包联服务、土地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提升推进机制,扎实做好项目建设从落地开工到竣工达产全生命周期的跟踪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产业项目“由小到大”发展,不断提速发力,全力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竣工、早达产。
三、推进机制
1.责任分工。属地单位是项目落地推进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定期走访调研、召集会商、服务推进,每月报送项目进展、完成投资、存在问题等情况;区直部门是项目落地推进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负责联席会商、提请专项调度;区发改委是项目落地推进的统筹部门,负责统筹调度,重大问题提请重点调度,同时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过程性考核;区督查考核办是项目落地推进的督查单位,负责全过程督查。
2.推进方式。一是属地负责。属地单位每月对重点项目走访调研,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帮助解决。二是联席会商。实行“属地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模式,对需要区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属地单位召集牵头部门、协同部门联席会商。严禁“属地吹哨、部门点卯”,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协调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解决。三是专项调度。对于会商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由项目明确的牵头部门及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专项调度。四是重点调度。所有项目进展情况由属地单位按月报送至区发改委梳理汇总,区发改委将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区主要领导重点调度,并在每季度初通报上季度项目推进情况。
3.联动机制。区农林水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市自规局包河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直职能单位作为项目协同部门,应共同推进在建项目的土地规划、住建消防、城管环保、金融担保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继续发挥实效,做优项目“代办制+首席专员”服务,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项目落地推进作为贯穿始终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抓,不断夯实项目落地推进的主体责任。要组成专项责任班子,明确专一人员负责,实行专业人员跟进,营造专攻项目氛围,形成专人、专班、专业、专攻的“四专”工作格局。
2.健全通报制度。依据项目落地推进过程中的贡献,年终由区政府对项目属地单位、区直部门和项目单位,择优进行通报表扬;区督查考核办每季度根据项目单位、区直部门和属地单位在项目落地推进过程中的实绩,对在建项目存在问题的推进解决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多个项目问题累积、迟迟不能推进解决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3.强化目标考核。区督查考核办在强化项目落地推进工作的指标体系设置的基础上,做好项目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区发改委做好日常过程性考核。对于项目属地单位,区督查考核办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在全区年度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设置,细化量化指标,依照实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