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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包河区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来源: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业:

  经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包河区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包河区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和安徽省数字江淮建设部署,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我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合政秘〔2020〕2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政〔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抢抓国家新基建战略机遇,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加快推进包河5G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夯实包河数字经济发展基石、促进5G技术发展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服务包河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整体规划、共建共享、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推进,优先部署滨湖科学城核心启动区、包河经开区、滨湖卓越城、滨湖金融后援基地、省政务中心、高铁南站等产业集中、人流密集区域。到2021年底,实现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5G网络基本建成,核心区域5G网络全覆盖。

  2019-2021年,规划5G基站站址1879个,其中原址改造316个,原址新建783个,新建站址780个。规划通信局所50个,规划通信管道管程322.16公里、管孔2514.63公里。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年度建设计划

  铁塔公司包河分公司以现有移动通信网络覆盖为基础,根据《合肥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21年)》,结合各区域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需要,编制包河区5G通信网络年度建设计划,报区经信局备案后实施。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根据5G基站建设进度,完成无线接入网建设,实现5G移动通信设施在全区分阶段分步实施。(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铁塔公司包河分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二)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机制

  严格落实5G通信设施与水、电、气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市政、水利、景区、交通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5G移动通信设施建设需要;新改扩建道路时要将基站、管线等通信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步考虑;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建设项目应依据相关标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城管局,市自规局包河分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

  (三)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建立多部门联合勘察、联合会审工作机制。纳入市级规划范围内的站点建设,涉及到绿化带、人行道、公园、路灯、电线杆、监控杆等公共设施资源时,由铁塔公司制定建设方案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区经信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联合勘察、联合会签,审查通过后实施。未纳入市级规划确有必要的通信补盲站点建设,由铁塔公司或其他受委托的承建方向区政府递交基站补盲申请函,区经信局根据区政府批示,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并联审批会议并出具会议纪要,作为建站的依据。(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城管局,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铁塔公司包河分公司)

  (四)开放共享公共资源

  开放共享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公共场馆、园区景区、学校、医院、公共绿地、塔杆等公共设施资源,支持5G通信设施建设,推广应用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杆。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合做好已建成小区和新建小区内公共绿地、停车场、公用楼顶、电梯间等公共区域5G通信基站选址及建设进场问题,不得违规收费。铁塔公司应主动做好与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的对接,新设置或者附加在构筑物或建筑物上的5G通信基站,应当征得产权方或其授权的管理方同意;租赁建(构)筑物建设基站的,建设方要与业主或者得到业主授权的管理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并按合同向其支付基站场地使用租金。(责任单位:各区直部门,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

  (五)实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管理

  新建5G通信基站应按照《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备忘录》、《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5039-2009)等要求选址建设。在建设和建成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利用原有塔架改扩建项目应充分考虑电磁辐射叠加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主动与环保部门沟通。5G通信基站投入运行后,应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关注点进行电磁环境测量,检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后正式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铁塔公司包河分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动。成立包河区推进5G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推进、综合协调工作,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地执行,研究协调解决5G通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各职能部门、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任务落实,加强工作协调联动。

  (二)强化监督考核。将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数字经济工作考核内容。对于相关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由区督考办进行督查通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丰富多样的5G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消除公众对基站辐射的误解,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5G建设的良好氛围。发生公众对通信基站环境信访投诉情况时,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应在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并报告环保部门的情况下,对监测发现超标的通信基站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群众做好科普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强化设施保护。加强对基站等通信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阻碍建设、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通信设施安全稳定。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需要迁移的通信基站和机房等,要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情况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确保5G网络通信服务不受影响。

上一条:关于印发《合杭梦想小镇促进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包河区进一步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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